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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剧

来源:国家民委文宣司组织编写 2017年11月30日 阅读量:

  彝剧是彝族戏曲的一个新兴的民族剧种,流行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20世纪50年代在彝族民间传统艺术的基础上发展而成。源自彝族古老的说唱艺术,结合云南当地滇剧、花灯戏等地方剧种,采用汉族戏曲形式,不断融合、完善而形成的新兴民族剧种。采用彝语、彝调,歌、舞、白相结合,内容多以反映当地彝人生活为主。音乐由民歌小调(如〔梅葛调〕、〔曼莫若调〕、〔过山调〕等)、舞曲、器乐曲(如“芦笙曲”、“月琴曲”、“唢呐曲”等)结合形成,称“山歌体”。表演采用“叠脚”等民族舞蹈的舞步、身段,具有浓郁的地方特点和民族色彩。

  目前,彝剧表演还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式,也没有严格的行当分工,最初是以模拟某些生活动作和动物特征的简单表演,后又从毕摩(彝族祭司)祭祀和唱《梅葛》的动作、声调、表情中吸收一些表演技巧,再从“打跳”中提取某些身段、步伐,变成节奏性和舞蹈性较强的表演技巧,发展为以歌、舞、乐、剧结合的表现形式,散发着浓郁的民族生活气息和鲜明的民族特点。 彝剧已创作演出近百个剧目,多属反映现实生活的现代戏。主要代表剧目有《半夜羊叫》、《曼嫫与玛若》、《歌场两家亲》、《查德恩达》、《银锁》、《掌火人》等。  

  1986年彝剧正式定名,主要流布在峨山、新平、元江等县彝族聚居地,也有小型节目演出。   

  1989年李长明编演的《外乡人》等剧目,从剧本、音乐、表演、舞台美术等方面都向戏曲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特别是《荞花又开》,以及1995年宋佳良等创作演出的《赶羊调》等剧目,都以其完美的艺术形式和浓郁的民族特色赢得观众及专家的赞赏和肯定。自《荞花又开》成功后,彝剧被认为是玉溪地区新兴的少数民族剧种。

  彝剧在舞蹈、服装、灯光、布景等方面,在保留民族特色的前提下,表演者注意吸收别的戏剧艺术的长处,以丰富彝剧的艺术表现力。1985年楚雄州彝剧团参加云南省第二届民族戏剧汇演,演出了《银锁》、《蔑独尼闹店》(后改为《闹店》)、《跳歌场上》、《春荡彝山》4个彝剧。其中《闹店》剧本,曾被《剧本》月刊刊出,并在全国的民族题材戏剧创作评奖活动中荣获银奖。《跳歌场上》、《掌火人》、《银锁》、《曼么与玛若》、《歌场两亲家》、《查德恩塔》等一批彝剧分别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录像演出奖、全国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剧本奖和云南省现代戏创作剧目奖。到目前为止,彝剧已创作出了60多个剧目。

  彝剧的剧本文学以散文体、七言体、十言体为其唱词格式,人物对白采用汉语彝腔,并采用彝族擅长的比兴手法润饰。在音乐上,以市内彝族各支系的民歌为素材进行配曲创作。在表演上,以彝族活动作为基础,并借鉴其他地方剧种的表演技巧,衍化出欢快步、迎客步、送客步、劳作登山步、俯身步、跌脚步等一系列动作。彝剧的剧目题材大多反映彝族现代生活,剧中的人物都给观众有强烈的亲切感。

  彝剧有单一的唱腔,结构比较简单,以一句式、二句式、四句式为主,也有六句、八句和多句式的;也有按段落可以分为两段、三段、四段一直到多段体的;有按速度变化,用散板、慢板、中板、快板的结构组成的。演唱形式上,有独唱、对唱、齐唱、领唱伴唱(即当地彝族群众年说的“凑腔”、“帮腔”)、重唱、合唱等等。

编号:Ⅳ-136

类别:传统戏剧  

申报地区或单位:云南省大姚县

参考资料: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组织编写《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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